Football Europe /xzfw/bks/gzzd Sat, 18 May 2024 21:33:45 +0000 Joomla! - Open Source Content Management zh-cn Football Europe /xzfw/bks/gzzd/2023-09-15-07-15-15 /xzfw/bks/gzzd/2023-09-15-07-15-15 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印发《石家庄铁道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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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Thu, 14 Sep 2023 23:15:15 +0000
Football Europe /xzfw/bks/gzzd/2022 /xzfw/bks/gzzd/2022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Euro 2024 Table交通运输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专业分流(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2022级交通运输类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2级交通运输类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分流工作小组),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各系负责人、教学秘书、2022级学生辅导员任组员。分流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专业分流工作。

二、分流原则

1.专业发展原则。学院根据专业及专业方向布局、教学资源状况、社会人才需求等统筹确定各专业方向分流人数。

2.个人意愿原则。学院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兴趣和发展意向,在征求学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学业成绩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3.平行志愿原则。对所有填报志愿的学生根据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分流,即按照学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满足其专业选择志愿。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及时向学生公布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专业分流结果等,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和结果公正。

三、分流专业方向及人数

1.分流专业方向:交通工程专业的城市交通、公路交通、轨道交通等3个方向,交通运输专业的铁路运输方向,智慧交通专业的智慧基础设施和智慧交通管理等2个方向。

2.分流专业方向人数见表1。

表1  分流专业方向人数

专业名称

方向名称

人数

交通工程

城市交通

30

公路交通

30

轨道交通

70

交通运输

铁路运输

140

智慧交通

智慧基础设施

30

智慧交通管理

30

 

四、分流时间安排

1.4月4日,学院制定《Euro 2024 Table关于2022级交通运输类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包括参与专业分流原则、专业分流的方向等,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2.4月4日,公布2022级学生第一学期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所有应修读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3.4月7日,各系指派专人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交通工程专业相关方向咨询王云泽副主任(17733832867),交通运输专业相关方向咨询于雪涛主任(18332007946),智慧交通专业相关方向咨询黄守刚主任(13931878348)。

4.4月9日,学生通过问卷星完成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每名同学限报三个志愿(多次报名的以最后一次报名结果为准),具体链接在4月7日告知。

5.4月11日,完成专业分流志愿填报统计,由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并确定分流结果。

6.4月11日,公示分流结果,并解答学生疑惑。

7.4月14日,向教务处上报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五、学生成绩的认定

1.成绩是指学生已修读的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第1学期的必修课、限选课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存档成绩为准,按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加权平均成绩取两位小数。

2.若学生某门课程没有成绩,又无法给正当理由时,该成绩以“0”分计。

3.补考所取得的超过60分的成绩以60分计算。

4.转专业学生的成绩按其原专业的学习成绩计算。

六、其他事宜

1.若学生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无法满足,由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方向实际人数确定其分流结果。

2.若出现某一专业方向人数少于20人,由分流工作小组决定该专业方向是否停开,若停开,则选择该专业方向的学生将顺序满足其其他志愿,无法满足时由分流工作小组确定分流结果。

3.对学校认定的少数民族班学生,分流前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按有关政策执行,在专业分流时不受成绩排名限制,优先满足其第一志愿。

4.留降级学生已参加分流的按原所学专业(方向)继续学习。

5.其他未尽事宜,由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Euro 2024 Table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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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Sun, 16 Apr 2023 16:50:15 +0000
Football Europe /xzfw/bks/gzzd/2023-04-17-00-46-58 /xzfw/bks/gzzd/2023-04-17-00-46-58 按照交通运输类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该类学生在大学二年级进入专业培养阶段。为顺利实施专业分流工作,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暂行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利于交通学科发展。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各专业学生人数保持一定规模。

2.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条件和发展意向。

3.利于学风建设。分流时考虑学生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好者优先选择专业。

4.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专业分流工作信息公开,对学习成绩和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二、分流对象及时间

1.分流对象

按交通运输类录取的本科一年级学生。

2.分流时间

第二学期的第3-4周。

三、分流基本规则

1.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前期课程。

2.专业规模的划定

分流面向交通工程和交通运输专业,各专业学生人数应不多于该年级交通运输类学生人数的2/3。

3.分流原则

学院按照分流计划,按“志愿+成绩”的原则。对学生已修读的教学计划规定的第1学期的必修课成绩进行测评,按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者志愿。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选择交通运输专业。

对学校认定的少数民族班学生,予以优先选择。

应征入伍的退伍士兵,予以优先选择。

留降级学生已参加分流的按原所学专业继续学习。

4.成绩的认定

学生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存档成绩为准。

加权平均成绩取两位小数。

如存在某门课程没有成绩,又无法给出正当理由时,该课成绩按“0”分计。

补考或重修所取得的及格成绩以“60”分计。

5.公示内容及时间

公示内容为学生成绩和专业分流结果。

学生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分流结果公示时间为3天。

四、分流工作实施

1.基本程序

分流工作按照“成绩公示→专业宣传→填报志愿→确定并公布专业规模→确定专业名单→名单公示→结果上报”的程序进行,在填报修读专业时请慎重选择,分流结果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调整。

2.责任分工

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学生成绩统计、测算、排名。

带班辅导员负责动员和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各系主任负责专业宣传工作。

学院党政联席会确认最终分流结果。

五、其他

1.如遇细则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2.本办法自2019级开始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Euro 2024 Table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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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Sun, 16 Apr 2023 16:46:58 +0000
Football Europe /xzfw/bks/gzzd/2024 /xzfw/bks/gzzd/2024 Euro 2024 Table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4届学生适用)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副院长、学生工作干部、系主任、本科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

二、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坚定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高尚,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必修课(含实践课程)成绩合格且正常考核不及格门数不超过2门;必修课(不含实践课程和按等级制考核的理论课程)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在本专业前20%以内。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秘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全面综合评定,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名额分配情况及推荐办法确定推免生名单。

综合成绩=学业标准化成绩×0.8+奖励标准化成绩×0.2

学业标准化成绩=(本人学业成绩/本专业最高学业成绩)×100。

奖励标准化成绩=(本人奖励成绩/当年参与推免学生的最高奖励成绩)×100。

本人学业成绩=学生主修专业必修课(不含实践课程和按等级制考核的理论课程)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所有成绩在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本人奖励成绩计分标准见附件1。

3.推免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

四、推免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当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小于学院专业数量时,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免名单。当大于等于专业数量时,首先分配每个专业(按专业单独招生的班级归属到相应专业)1人,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第一名获得推免资格,然后对剩余名额(若有)按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免人选。

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业标准化成绩、奖励标准化成绩、学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直至排出名次。

五、管理与监督

1.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

2.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将由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实施细适用2024届本科毕业生,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uro 2024 Table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4届学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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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Wed, 12 Apr 2023 02:26:15 +0000
Football Europe /xzfw/bks/gzzd/2021-06-22-09-32-37 /xzfw/bks/gzzd/2021-06-22-09-32-37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副院长、学生工作干部、系主任、本科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

二、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坚定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高尚,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必修课(含实践课程)成绩合格且正常考核不及格门数不超过2门;必修课(不含实践课程和按等级制考核的理论课程)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在本专业前20%以内。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秘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全面综合评定,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名额分配情况及推荐办法确定推免生名单。

综合成绩=学业标准化成绩×0.8+奖励标准化成绩×0.2

学业标准化成绩=(本人学业成绩/本专业最高学业成绩)×100。

奖励标准化成绩=(本人奖励成绩/当年参与推免学生的最高奖励成绩)×100。

本人学业成绩=学生主修专业必修课(不含实践课程和按等级制考核的理论课程)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所有成绩在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本人奖励成绩计分标准见附件1。

3.推免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

四、推免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当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小于学院专业数量时,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免名单。当大于等于专业数量时,首先分配每个专业(按专业单独招生的班级归属到相应专业)1人,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第一名获得推免资格,然后对剩余名额(若有)按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免人选。

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业标准化成绩、奖励标准化成绩、学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直至排出名次。

五、管理与监督

1.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

2.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将由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实施细则从2021年开始实施,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Euro 2024 Table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成绩计分标准

 

Euro 2024 Table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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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Tue, 22 Jun 2021 01:32:37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