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制度 /djgz/djzd/xyzd 2024-05-19T01:56:38+00:00 Euro 2024 Table Joomla! - Open Source Content Management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58:29+00:00 2021-06-16T23:58:29+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58-29 Euro 2024 Table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Euro 2024 Table党委会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本单位行政各司其职,分工负责贯彻执行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以决定或决议的形式体现党组织的意志。</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负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各项决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本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等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出国出境、学术活动、开学毕业典礼活动以及本单位其他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审查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负责对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等的引导,落实&ldquo;一会一报&rdquo;和&ldquo;一事一报&rdquo;制度,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5.负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完成本单位的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任务、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6.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ldquo;三个代表&rdquo;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ldquo;两学一做&rdquo;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7.负责研究重要事项。负责研究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以及本单位其他重大改革、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8.负责决定本单位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9.负责党支部建设工作。配齐配强专职组织员,制定党支部考核办法,落实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0.负责指导支部建设工作。合理设置基层组织、按期换届;有序推进集中学习教育、经常性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监督党务公开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决定的落实;推进&ldquo;双带头人&rdquo;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覆盖;重视在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1.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的有关规定,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出国出境党员联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2.负责党的作风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捕捉隐形变异&ldquo;四风&rdquo;,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建设。</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3.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4.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六项纪律,落实&ldquo;四种形态&rdquo;;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问责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微观机制。</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ldquo;零容忍&rdquo;。</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6.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7.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Euro 2024 Table党委会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本单位行政各司其职,分工负责贯彻执行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以决定或决议的形式体现党组织的意志。</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负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各项决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本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等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出国出境、学术活动、开学毕业典礼活动以及本单位其他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审查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负责对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等的引导,落实&ldquo;一会一报&rdquo;和&ldquo;一事一报&rdquo;制度,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5.负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完成本单位的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任务、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6.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ldquo;三个代表&rdquo;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ldquo;两学一做&rdquo;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7.负责研究重要事项。负责研究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以及本单位其他重大改革、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8.负责决定本单位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9.负责党支部建设工作。配齐配强专职组织员,制定党支部考核办法,落实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0.负责指导支部建设工作。合理设置基层组织、按期换届;有序推进集中学习教育、经常性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监督党务公开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决定的落实;推进&ldquo;双带头人&rdquo;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覆盖;重视在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1.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的有关规定,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出国出境党员联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2.负责党的作风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捕捉隐形变异&ldquo;四风&rdquo;,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建设。</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3.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4.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六项纪律,落实&ldquo;四种形态&rdquo;;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问责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微观机制。</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ldquo;零容忍&rdquo;。</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6.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7.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57:20+00:00 2021-06-16T23:57:20+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57-20 Euro 2024 Table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一、党委书记</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工作;负责召开党委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带领党委成员,抓好班子建设及师德师风工作;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及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二、党委副书记</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分管学院行政工作、学生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负责学院党委工作计划与总结;抓好全院师生的思政教育工作;抓好党员的培养发展、日常教育管理及党支部建设工作;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建设和谐学院文化;负责对接学校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等部门相关工作;党委委员会议及中心组学习的记录、整理及归档。</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三、组织委员:</strong>协助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党员的组织生活;党费的收缴;关心慰问困难党员群众。</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四、宣传委员:</strong>了解师生的思想状况,拟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建议;围绕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负责对接学校党委宣传部和教师工作部等部门相关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五、纪检委员:</strong>监督和检查干部、党员执行党章、遵守党纪的情况,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负责对接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相关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六、统战委员:</strong>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提出统战工作的计划和建议;了解和关心统战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负责对接学校统战部等部门相关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七、青年委员:</strong>倾听青年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一、党委书记</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工作;负责召开党委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带领党委成员,抓好班子建设及师德师风工作;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及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二、党委副书记</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分管学院行政工作、学生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负责学院党委工作计划与总结;抓好全院师生的思政教育工作;抓好党员的培养发展、日常教育管理及党支部建设工作;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建设和谐学院文化;负责对接学校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等部门相关工作;党委委员会议及中心组学习的记录、整理及归档。</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三、组织委员:</strong>协助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党员的组织生活;党费的收缴;关心慰问困难党员群众。</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四、宣传委员:</strong>了解师生的思想状况,拟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建议;围绕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负责对接学校党委宣传部和教师工作部等部门相关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五、纪检委员:</strong>监督和检查干部、党员执行党章、遵守党纪的情况,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负责对接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相关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六、统战委员:</strong>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提出统战工作的计划和建议;了解和关心统战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负责对接学校统战部等部门相关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七、青年委员:</strong>倾听青年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43:52+00:00 2021-06-16T23:43:52+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43-52 Euro 2024 Table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一、总则</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条</strong>&nbsp;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条</strong>&nbsp; 学院党委学院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条</strong>&nbsp;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学院集体讨论,作出决定。</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二、议事决策范围</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党的建设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落实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5.学院党内表彰、奖励,上级党组织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6.加强党委学院自身建设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7.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干部队伍建设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推选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按照学校党委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或研究提名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制定修订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推选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5.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配备、管理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各类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其他需要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条</strong>&nbsp; 应由党委会会议对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以及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教师引进、培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nbsp;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九)其他应由党委会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六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一般每4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党委学院书记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学院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学院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党委学院副书记召集并主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七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学院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学院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学院委员到会。党委学院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学院书记请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不是党委学院委员的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列席党委会会议,不是党委学院委员的专职组织员一般应列席党委会会议。根据需要,党委学院书记可以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八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学院书记提出,也可以由党委学院委员提出建议、党委学院书记确定。对重要议题,党委学院书记应当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学院书记、院长和相关党委学院委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九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教职工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考核评价等,应征求党支部意见;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涉及干部工作议题,应充分听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议题相关材料应提前提交党委学院办公室,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党委会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党委学院书记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一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党委学院书记应当最后表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二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学院委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学院委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得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nbsp;决定多名干部任免时,应当逐人表决。</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会议决策的,党委学院书记、副书记或者其他党委学院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学院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认。</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三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决议分为以下几种:批准或通过;原则批准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究;不予批准或不予通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四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本人必须回避。</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五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应当及时向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或根据工作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六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党委学院委员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汇报,学院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促检查。学院党委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七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学院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党委会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第八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五、附则</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八条</strong>&nbsp; 学院办公室负责党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九条</strong>&nbsp; 本规则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十条</strong>&nbsp;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一、总则</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条</strong>&nbsp;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条</strong>&nbsp; 学院党委学院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条</strong>&nbsp;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学院集体讨论,作出决定。</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二、议事决策范围</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党的建设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落实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5.学院党内表彰、奖励,上级党组织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6.加强党委学院自身建设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7.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干部队伍建设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推选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按照学校党委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或研究提名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制定修订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推选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5.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配备、管理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各类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其他需要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条</strong>&nbsp; 应由党委会会议对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以及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教师引进、培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nbsp;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九)其他应由党委会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六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一般每4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党委学院书记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学院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学院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党委学院副书记召集并主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七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学院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学院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学院委员到会。党委学院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学院书记请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不是党委学院委员的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列席党委会会议,不是党委学院委员的专职组织员一般应列席党委会会议。根据需要,党委学院书记可以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八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学院书记提出,也可以由党委学院委员提出建议、党委学院书记确定。对重要议题,党委学院书记应当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学院书记、院长和相关党委学院委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九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教职工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考核评价等,应征求党支部意见;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涉及干部工作议题,应充分听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议题相关材料应提前提交党委学院办公室,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党委会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党委学院书记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一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党委学院书记应当最后表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二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学院委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学院委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得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nbsp;决定多名干部任免时,应当逐人表决。</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会议决策的,党委学院书记、副书记或者其他党委学院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学院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认。</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三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决议分为以下几种:批准或通过;原则批准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究;不予批准或不予通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四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本人必须回避。</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五条</strong>&nbsp; 党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应当及时向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或根据工作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六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党委学院委员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汇报,学院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促检查。学院党委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七条&nbsp; </strong>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学院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党委会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第八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五、附则</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八条</strong>&nbsp; 学院办公室负责党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九条</strong>&nbsp; 本规则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十条</strong>&nbsp;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40:16+00:00 2021-06-16T23:40:16+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40-16 Euro 2024 Table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总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条</strong>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学院党委会学院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委会学院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同时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学院会议。</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条</strong>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议事决策范围</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条 </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学院所属机构、单位以及管理、咨询类组织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审定和执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额捐赠等重要事项(大额资金具体标准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确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5.大型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基建修缮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6.办学空间、设备设施等办学资源配置,重要资产处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7.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8.各类行政审批及后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9.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事关教师队伍建设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教师引进、培养,教学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教职员工违规、违纪惩处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事关学生培养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培养项目的设立和终止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就业、奖惩、困难学生帮扶,研究生导师遴选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奖励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条</strong>由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形成决议或决定,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党委(总支)提名的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进行审议,作出任免决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其他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重要事项。</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六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4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党委书记、院长协商同意可以随时召开。根据议题内容,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七条 </strong>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院长、副院长)。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根据议题需要,由党委书记、院长协商确定列席人员。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八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委书记、院长协商确定。对重要议题,党委书记、院长应当在会前互相沟通,意见不一致的应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院长和党政联席会议有关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九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涉及教学科研、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听取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的意见。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议题相关材料应提前提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党政联席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党委书记、院长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一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党委书记、院长应当最后表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二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得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党委书记、院长或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认。</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三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分为以下几种:批准或通过;原则批准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究;不予批准或不予通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四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本人必须回避。</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五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六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促检查协调落实,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学院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七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学院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第八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附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八条</strong>学院办公室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九条</strong>本规则由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十条</strong>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总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条</strong>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学院党委会学院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委会学院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同时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学院会议。</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条</strong>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议事决策范围</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条 </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学院所属机构、单位以及管理、咨询类组织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审定和执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额捐赠等重要事项(大额资金具体标准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确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5.大型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基建修缮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6.办学空间、设备设施等办学资源配置,重要资产处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7.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8.各类行政审批及后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9.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事关教师队伍建设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教师引进、培养,教学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4.教职员工违规、违纪惩处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事关学生培养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1.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培养项目的设立和终止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2.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3.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就业、奖惩、困难学生帮扶,研究生导师遴选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奖励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条</strong>由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形成决议或决定,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党委(总支)提名的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进行审议,作出任免决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其他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重要事项。</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六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4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党委书记、院长协商同意可以随时召开。根据议题内容,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七条 </strong>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院长、副院长)。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根据议题需要,由党委书记、院长协商确定列席人员。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八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委书记、院长协商确定。对重要议题,党委书记、院长应当在会前互相沟通,意见不一致的应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院长和党政联席会议有关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九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涉及教学科研、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听取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的意见。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议题相关材料应提前提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党政联席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党委书记、院长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一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党委书记、院长应当最后表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二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得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党委书记、院长或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认。</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三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分为以下几种:批准或通过;原则批准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究;不予批准或不予通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四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本人必须回避。</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五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六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促检查协调落实,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学院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七条</strong>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学院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第八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附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八条</strong>学院办公室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九条</strong>本规则由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十条</strong>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21:40+00:00 2021-06-16T23:21:40+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21-40 Euro 2024 Table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学院&ldquo;三重一大&rdquo;决策行为,提高学院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防范决策失误风险和廉政风险,结合我院实际,就加强学院贯彻落实&ldquo;三重一大&rdquo;决策制度制定以下实施细则。</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一章&nbsp; 主要内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条</strong>&nbsp; &ldquo;三重一大&rdquo;制度指学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条</strong>&nbsp;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办学思路等重要事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学院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改革措施;</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师风师德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事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学院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师资队伍建设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学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凝练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九)学院学生管理、奖惩、专业分流、优秀生推免、优秀学生转专业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学院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一)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二)学院重要管理制度的废、改、立;</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三)师生评先评优、奖惩等事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四)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等重要事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五)学院用房的调整或重要资产的处理;</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六)其他涉及学院发展、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条</strong>&nbsp;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学院内部的人事任免、评奖决定及向上级报送的各类人选推荐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中层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代会等成员的遴选和推荐;</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条&nbsp; </strong>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学院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国家和河北省&ldquo;双一流&rdquo;建设、双万计划、一流专业等各类重点建设项目;</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资金额度在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条</strong>&nbsp; 学院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超过学院所规定的党政领导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学院单项在1万元(含)以上资金的使用;</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其他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认为是大额度资金的运作事项。</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二章 &nbsp;决策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六条</strong>&nbsp; 民主决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或其他民主形式决策的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七条</strong>&nbsp; 依法决策原则。即按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程序议事决策的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八条</strong>&nbsp; 党管干部原则。即按干部管理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的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九条</strong>&nbsp; 可追溯性原则。即留有调研论证、考察评估、会议记录纪要等书证资料的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条</strong>&nbsp; 责任追究原则。即跟踪决策事项,对发生责任事故及未按程序进行的决策实行责任追究的原则。</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三章&nbsp; 决策会议制度及程序</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一条</strong>&nbsp; 参与决策组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委会作为&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的最终决策组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二条&nbsp; </strong>决策事项范围:</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师风师德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事项及重大人事任免事项,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除此之外的其它涉及&ldquo;三重一大&rdquo;的事项,均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其中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委会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由学院党委会在把好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政治关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三条&nbsp; </strong>决策程序:</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根据事项性质,&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要在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并进行决策。不能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会议决策的,经学院正职同意后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汇报。</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会议决策&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根据会议内容,邀请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师生代表等列席会议。</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对会议议题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充分讨论,集体决策,做出决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凡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回避。</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参与&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四章&nbsp; 决策的实施</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四条 &nbsp;</strong>&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决策的实施,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对未能出席联席会议的成员,会后应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五条 &nbsp;</strong> 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会议复议。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党政主要领导征得多数成员同意后做出适当调整,提交下次会议认可。</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六条 &nbsp; </strong>会议决定的&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涉及全院性工作部署的,除涉密事项外,必要时应传达至全院师生员工。</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五章&nbsp; 监督检查</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七条 &nbsp; </strong>学院贯彻执行&ldquo;三重一大&rdquo;制度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八条 &nbsp; </strong>对于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九条 &nbsp;</strong> 由于不遵守、不履行或规避履行&ldquo;三重一大&rdquo;制度相关程序,给国家、集体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六章&nbsp; 附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十条 &nbsp;</strong> 本规则由Euro 2024 Table党委负责解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十一条</strong>&nbsp;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学院&ldquo;三重一大&rdquo;决策行为,提高学院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防范决策失误风险和廉政风险,结合我院实际,就加强学院贯彻落实&ldquo;三重一大&rdquo;决策制度制定以下实施细则。</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一章&nbsp; 主要内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条</strong>&nbsp; &ldquo;三重一大&rdquo;制度指学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条</strong>&nbsp;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办学思路等重要事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学院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改革措施;</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师风师德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事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学院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师资队伍建设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学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凝练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九)学院学生管理、奖惩、专业分流、优秀生推免、优秀学生转专业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学院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一)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二)学院重要管理制度的废、改、立;</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三)师生评先评优、奖惩等事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四)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等重要事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五)学院用房的调整或重要资产的处理;</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六)其他涉及学院发展、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条</strong>&nbsp;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学院内部的人事任免、评奖决定及向上级报送的各类人选推荐事项。主要包括:</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中层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代会等成员的遴选和推荐;</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条&nbsp; </strong>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学院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国家和河北省&ldquo;双一流&rdquo;建设、双万计划、一流专业等各类重点建设项目;</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资金额度在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条</strong>&nbsp; 学院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超过学院所规定的党政领导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学院单项在1万元(含)以上资金的使用;</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其他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认为是大额度资金的运作事项。</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二章 &nbsp;决策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六条</strong>&nbsp; 民主决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或其他民主形式决策的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七条</strong>&nbsp; 依法决策原则。即按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程序议事决策的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八条</strong>&nbsp; 党管干部原则。即按干部管理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的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九条</strong>&nbsp; 可追溯性原则。即留有调研论证、考察评估、会议记录纪要等书证资料的原则。</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条</strong>&nbsp; 责任追究原则。即跟踪决策事项,对发生责任事故及未按程序进行的决策实行责任追究的原则。</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三章&nbsp; 决策会议制度及程序</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一条</strong>&nbsp; 参与决策组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委会作为&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的最终决策组织。</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二条&nbsp; </strong>决策事项范围:</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师风师德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事项及重大人事任免事项,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除此之外的其它涉及&ldquo;三重一大&rdquo;的事项,均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其中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委会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由学院党委会在把好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政治关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三条&nbsp; </strong>决策程序:</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根据事项性质,&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要在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并进行决策。不能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会议决策的,经学院正职同意后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汇报。</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会议决策&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根据会议内容,邀请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师生代表等列席会议。</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对会议议题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充分讨论,集体决策,做出决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凡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回避。</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参与&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四章&nbsp; 决策的实施</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四条 &nbsp;</strong>&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决策的实施,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对未能出席联席会议的成员,会后应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五条 &nbsp;</strong> 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会议复议。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党政主要领导征得多数成员同意后做出适当调整,提交下次会议认可。</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六条 &nbsp; </strong>会议决定的&ldquo;三重一大&rdquo;事项涉及全院性工作部署的,除涉密事项外,必要时应传达至全院师生员工。</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五章&nbsp; 监督检查</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七条 &nbsp; </strong>学院贯彻执行&ldquo;三重一大&rdquo;制度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八条 &nbsp; </strong>对于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九条 &nbsp;</strong> 由于不遵守、不履行或规避履行&ldquo;三重一大&rdquo;制度相关程序,给国家、集体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六章&nbsp; 附则</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十条 &nbsp;</strong> 本规则由Euro 2024 Table党委负责解释。</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十一条</strong>&nbsp;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12:02+00:00 2021-06-16T23:12:02+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12-02 Euro 2024 Table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党委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ldquo;第一责任人&rdquo;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ldquo;一岗双责&rdquo;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定期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院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和服务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指导、检查、督促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学院每学期安排一次有关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做好学生和教师两大主体的意识形态问题的调查研判工作;对学院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过程和相关记录留存;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守好课堂教学主阵地,按照&ldquo;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rdquo;的要求,坚持院领导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确保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班子成员定期到教室听课,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做好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学术会议等的审批备案和课题项目成果的政审工作;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学院活动的管理。</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建设、维护、管理好学院网站,高度关注网上舆情。监管好学院的主网页,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ldquo;两微一端&rdquo;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在重大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网上舆情发生时,及时了解排摸师生思想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引导管控,正面教育。</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领导和组织学院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对在媒体、出版物及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官轮,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应当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做出处理。</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九、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师生、联系师生,尤其注重做好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流和思想引导;关注有宗教信仰的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党委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ldquo;第一责任人&rdquo;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ldquo;一岗双责&rdquo;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定期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院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和服务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指导、检查、督促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学院每学期安排一次有关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做好学生和教师两大主体的意识形态问题的调查研判工作;对学院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过程和相关记录留存;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守好课堂教学主阵地,按照&ldquo;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rdquo;的要求,坚持院领导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确保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班子成员定期到教室听课,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做好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学术会议等的审批备案和课题项目成果的政审工作;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学院活动的管理。</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建设、维护、管理好学院网站,高度关注网上舆情。监管好学院的主网页,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ldquo;两微一端&rdquo;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在重大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网上舆情发生时,及时了解排摸师生思想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引导管控,正面教育。</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领导和组织学院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对在媒体、出版物及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官轮,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应当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做出处理。</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九、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师生、联系师生,尤其注重做好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流和思想引导;关注有宗教信仰的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11:16+00:00 2021-06-16T23:11:16+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11-16 Euro 2024 Table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就党管人才、党管宣传、党管干部以及做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把好政治关作如下规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提高领导班子水平,增强驾驭能力,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健全集体共同负责、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决执行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和规则进行决策。</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有关党的建设,包括班子建设、干部任用和管理、党员队伍建设、政治教育、文化宣传等工作,明确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人才引进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委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学院的党管人才工作就是要做好执行校党委的人才制度和政策,创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协助学校做好人才的评价、选拔和使用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协助学校党委从政治上考察和使用干部,重视&ldquo;四个意识&rdquo;、&ldquo;四个自信&rdquo;和&ldquo;两个维护&rdquo;的自觉性教育,培养&ldquo;忠诚、干净、担当&rdquo;的高素质干部,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坚持党管宣传原则。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贯彻落实&ldquo;两个维护&rdquo;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首要政治任务进行宣传,要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在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互联网和新媒体的重要性,增强党管媒体的自觉性,做好线下文化和线上文化建设。</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在学院师资引进过程中,把好入口关、政审关、考核关,将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机制,坚持&ldquo;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rdquo;,实施师德&ldquo;一票否决&rdquo;制。</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要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九、要对课程建设、教材选用进行政治审核,把好政治关,引导师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等教育全过程,推动专业课程思政的开展。</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要结合学院学术活动有关审批制度,加强对学院内学术组织的引导,实行学术政审和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包括学院网站和&ldquo;两微一端&rdquo;等新媒体阵地。</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一、要在教师党支部书记&ldquo;双带头人&rdquo;建设上下功夫,把符合条件的学术骨干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骨干,实现学院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将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学院的坚强战斗堡垒。</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二、由Euro 2024 Table党委会负责解释。</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就党管人才、党管宣传、党管干部以及做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把好政治关作如下规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学院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提高领导班子水平,增强驾驭能力,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健全集体共同负责、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决执行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和规则进行决策。</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有关党的建设,包括班子建设、干部任用和管理、党员队伍建设、政治教育、文化宣传等工作,明确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人才引进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委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学院的党管人才工作就是要做好执行校党委的人才制度和政策,创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协助学校做好人才的评价、选拔和使用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协助学校党委从政治上考察和使用干部,重视&ldquo;四个意识&rdquo;、&ldquo;四个自信&rdquo;和&ldquo;两个维护&rdquo;的自觉性教育,培养&ldquo;忠诚、干净、担当&rdquo;的高素质干部,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六、坚持党管宣传原则。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贯彻落实&ldquo;两个维护&rdquo;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首要政治任务进行宣传,要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在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互联网和新媒体的重要性,增强党管媒体的自觉性,做好线下文化和线上文化建设。</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七、在学院师资引进过程中,把好入口关、政审关、考核关,将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机制,坚持&ldquo;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rdquo;,实施师德&ldquo;一票否决&rdquo;制。</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八、要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九、要对课程建设、教材选用进行政治审核,把好政治关,引导师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等教育全过程,推动专业课程思政的开展。</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要结合学院学术活动有关审批制度,加强对学院内学术组织的引导,实行学术政审和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包括学院网站和&ldquo;两微一端&rdquo;等新媒体阵地。</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一、要在教师党支部书记&ldquo;双带头人&rdquo;建设上下功夫,把符合条件的学术骨干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骨干,实现学院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将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学院的坚强战斗堡垒。</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二、由Euro 2024 Table党委会负责解释。</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10:25+00:00 2021-06-16T23:10:25+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10-25 Euro 2024 Table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根据学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的规范管理,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一、落实管理责任</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及学院下属学生工作系统、学生社团等的官方网站、&ldquo;两微一端&rdquo;按照&ldquo;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rdquo;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审核流程、舆情监测、密码安全及保障条件等事项。学院领导要对学院官方&ldquo;两微一端&rdquo;管理分工负责,明确并指定学院正式工作具体负责学院开设的&ldquo;两微一端&rdquo;的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二、严格内容审核</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要建立明确的网站、&ldquo;两微一端&rdquo;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校对和审核人员须确认消息来源,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发布内容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涉及学校和社会的重大或敏感信息。学院的官方网站、开设的&ldquo;两微一端&rdquo;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学院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三、登记备案制度</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凡以学院名义注册的官方&ldquo;两微一端&rdquo;,均应按要求在校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如实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新媒体审批备案登记表》,经负责领导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如因工作需要,发生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登记表,并及时报备,未经学校和学院审批个人开设的&ldquo;两微一端&rdquo;,其名称和认证信息中不得出现&ldquo;石家庄铁道大学&rdquo;&ldquo;Euro 2024 Table&rdquo;等字样。</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四、业务学习培训</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要加强对网站、&ldquo;两微一端&rdquo;编辑、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党中央和学校有关新闻宣传文件的学习,提高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业务素养,建立定期培训机制。</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根据学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的规范管理,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一、落实管理责任</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及学院下属学生工作系统、学生社团等的官方网站、&ldquo;两微一端&rdquo;按照&ldquo;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rdquo;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审核流程、舆情监测、密码安全及保障条件等事项。学院领导要对学院官方&ldquo;两微一端&rdquo;管理分工负责,明确并指定学院正式工作具体负责学院开设的&ldquo;两微一端&rdquo;的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二、严格内容审核</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要建立明确的网站、&ldquo;两微一端&rdquo;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校对和审核人员须确认消息来源,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发布内容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涉及学校和社会的重大或敏感信息。学院的官方网站、开设的&ldquo;两微一端&rdquo;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学院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三、登记备案制度</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凡以学院名义注册的官方&ldquo;两微一端&rdquo;,均应按要求在校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如实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新媒体审批备案登记表》,经负责领导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如因工作需要,发生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登记表,并及时报备,未经学校和学院审批个人开设的&ldquo;两微一端&rdquo;,其名称和认证信息中不得出现&ldquo;石家庄铁道大学&rdquo;&ldquo;Euro 2024 Table&rdquo;等字样。</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四、业务学习培训</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要加强对网站、&ldquo;两微一端&rdquo;编辑、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党中央和学校有关新闻宣传文件的学习,提高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业务素养,建立定期培训机制。</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09:33+00:00 2021-06-16T23:09:33+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09-33 Euro 2024 Table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章 &nbsp;总则</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条</strong>&nbsp;为规范学院网站的日常管理,推进学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发挥学院网站作为学院对外宣传重要窗口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师生,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章 &nbsp;网站管理与维护</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条</strong>&nbsp;学院网站建设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在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登记备案并接受业务指导。</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条</strong>&nbsp; 学院网站管理与维护的原则是:统筹规划、领导把关、分级管理、责任到人。</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条</strong>&nbsp;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网站建设工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业务工作分工负责网站相应栏目内容的建设工作,有关岗位工作人员负责相应栏目的信息更新、发布等事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条</strong>&nbsp;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六条</strong>&nbsp; 网站信息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转让用户账号,不得随意将登录密码告诉他人或借用他人。</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章&nbsp; 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七条</strong>&nbsp; 学院网站应保持经常更新。学院管理人员及全院师生应按照&ldquo;围绕学院发展、贴近师生&rdquo;的原则,积极撰写、搜集、整理、遴选、编辑相关信息,保证网站内容丰富、时效。</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八条</strong>&nbsp; 网站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制度,坚持&ldquo;谁发布、谁负责&rdquo;的原则。日常工作通知、转载信息等由相应管理岗工作人员审核后发布,各类撰写的新闻类信息均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政策性和原则性问题的信息发布时,需经学院分管领导或党委书记审核批准后方能在网站上发布。</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九条</strong>&nbsp; 学院领导及各岗位负责人务必经常浏览、监测本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做到每周浏览一次。发现栏目内有不健康内容或其他问题必须立即删除或屏蔽,同时报告学院领导,保证网站健康运行。</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条</strong>&nbsp;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学院利益和师生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章&nbsp; 网站更新要求</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一条</strong>&nbsp; 网站各栏目(包括子栏目)的&ldquo;固定&rdquo;内容应至少每学期更新一次,每学期开学后1月内更新完毕,一些重要信息可随时更新。全院师生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关信息。</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二条</strong>&nbsp; 学院及各部门发生的重要工作必须及时撰写稿件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发布信息,每篇不得少于200字,由学院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督促并审核信息。</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章&nbsp; 其他</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三条</strong>&nbsp;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章 &nbsp;总则</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一条</strong>&nbsp;为规范学院网站的日常管理,推进学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发挥学院网站作为学院对外宣传重要窗口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师生,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章 &nbsp;网站管理与维护</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二条</strong>&nbsp;学院网站建设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在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登记备案并接受业务指导。</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条</strong>&nbsp; 学院网站管理与维护的原则是:统筹规划、领导把关、分级管理、责任到人。</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条</strong>&nbsp;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网站建设工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业务工作分工负责网站相应栏目内容的建设工作,有关岗位工作人员负责相应栏目的信息更新、发布等事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条</strong>&nbsp;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六条</strong>&nbsp; 网站信息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转让用户账号,不得随意将登录密码告诉他人或借用他人。</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三章&nbsp; 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七条</strong>&nbsp; 学院网站应保持经常更新。学院管理人员及全院师生应按照&ldquo;围绕学院发展、贴近师生&rdquo;的原则,积极撰写、搜集、整理、遴选、编辑相关信息,保证网站内容丰富、时效。</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八条</strong>&nbsp; 网站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制度,坚持&ldquo;谁发布、谁负责&rdquo;的原则。日常工作通知、转载信息等由相应管理岗工作人员审核后发布,各类撰写的新闻类信息均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政策性和原则性问题的信息发布时,需经学院分管领导或党委书记审核批准后方能在网站上发布。</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九条</strong>&nbsp; 学院领导及各岗位负责人务必经常浏览、监测本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做到每周浏览一次。发现栏目内有不健康内容或其他问题必须立即删除或屏蔽,同时报告学院领导,保证网站健康运行。</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条</strong>&nbsp;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学院利益和师生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四章&nbsp; 网站更新要求</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一条</strong>&nbsp; 网站各栏目(包括子栏目)的&ldquo;固定&rdquo;内容应至少每学期更新一次,每学期开学后1月内更新完毕,一些重要信息可随时更新。全院师生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关信息。</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二条</strong>&nbsp; 学院及各部门发生的重要工作必须及时撰写稿件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发布信息,每篇不得少于200字,由学院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督促并审核信息。</span></p> <p 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五章&nbsp; 其他</strong></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第十三条</strong>&nbsp;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span></p> uefa euro 2024 qualifying standings 2021-06-16T23:08:23+00:00 2021-06-16T23:08:23+00:00 /djgz/djzd/xyzd/2021-06-17-07-08-23 Euro 2024 Table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党委中心组学习是Euro 2024 Table党委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一、人员组成</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扩大到党支部书记、系室主任及部分教职工。</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二、学习组织</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选定学习内容,布置学习任务,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学院党委宣传委员配合党委书记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学院党委副书记受委托可代为主持中心组学习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三、学习内容</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根据学校党委安排来制定。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ldquo;三个代表&rdquo;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的同时,特别要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有关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要求,适当增加学习内容。学院党委还要注重结合实际,学习与本单位发展和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知识,研究、讨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问题,着力提高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四、学习安排</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党委中心组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交流、辅导报告、专题调研、观看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各学期中的每月应集中学习一次。</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五、学习要求</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学习时间原则上根据既定学习计划进行安排,学习材料应提前印发,如需发言要认真准备,并提交发言提纲。</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党委中心组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到会情况和学习讨论内容记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提前请假,事后及时补学或补交学习心得。</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参加学习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党委中心组学习是Euro 2024 Table党委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一、人员组成</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扩大到党支部书记、系室主任及部分教职工。</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二、学习组织</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选定学习内容,布置学习任务,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学院党委宣传委员配合党委书记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学院党委副书记受委托可代为主持中心组学习会。</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三、学习内容</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学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根据学校党委安排来制定。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ldquo;三个代表&rdquo;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的同时,特别要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有关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要求,适当增加学习内容。学院党委还要注重结合实际,学习与本单位发展和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知识,研究、讨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问题,着力提高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四、学习安排</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党委中心组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交流、辅导报告、专题调研、观看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各学期中的每月应集中学习一次。</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strong>五、学习要求</strong></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学习时间原则上根据既定学习计划进行安排,学习材料应提前印发,如需发言要认真准备,并提交发言提纲。</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党委中心组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到会情况和学习讨论内容记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提前请假,事后及时补学或补交学习心得。</span></p> <p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参加学习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span></p>